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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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昆明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报送死刑复核需要什么材料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至二百零二条对死刑复核程序作了原则性规定,有关的司法解释也已将这些规定具体化,为死刑复核工作提供了较周密的准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报请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一案一报。报送的材料应当包括报请复核的报告、死刑案件综合报告和判决书各十五份,以及全部诉讼案卷和证据;共同犯罪的案件,应当报送全案的诉讼案卷和证据。
报请复核的报告,应当载明案由、简要案情和审理过程及判决结果。
死刑案件综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简历以及拘留、逮捕、起诉的时间和现在被羁押的处所;
2、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危害后果以及从轻、从重处罚等情节,认定犯罪的证据,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
3、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二、死刑案件证据要求是什么
办理死刑案件,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认定,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是指:
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每一个定案的证据均已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或者矛盾得以合理排除;
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均已查清;
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符合逻辑和经验规则,由证据得出的结论为唯一结论。
以上知识就是对“报送死刑复核需要什么材料”问题进行的解答,报送死刑复核需要的材料包括报请复核的报告、死刑案件综合报告和判决书各十五份,以及全部诉讼案卷和证据。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一、死缓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作为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死缓制度最初是作为我党的一项刑事政策发端于1951年新中国成立之初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高潮中,适用对象是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损害国家利益未达到最严重程度,而又罪该处死的反革命分子。
根据我国《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
1、罪犯应当判处死刑。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二、死缓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三、死缓和缓刑的区别是怎样的
1、适用前提不同
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
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
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